功能主治:用于以下疾病及症状的消炎、镇痛;骨关节炎、肌肉痛、外伤后的肿胀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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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洛索洛芬钠。辅料:甘油,部分中和聚丙烯酸钠,羧甲纤维素钠,二氧化钛,二氧化硅,聚山梨酯80,乙醇,L-酒石酸,羟苯乙酯,氢氧化铝,薄荷脑,依地酸二钠,纯化水。 |
奥沙普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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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富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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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272 |
国药准字H20031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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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以下疾病及症状的消炎、镇痛;骨关节炎、肌肉痛、外伤后的肿胀疼痛。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肩周炎、强制性脊椎炎、颈肩腕综合症、痛风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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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敷患处,一日1次。 |
口服。一日一次,一次2片。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一日最大剂量为3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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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安全性试验评价1075例,其中不良反应报告94例(8.5%)。其中主要是局部皮肤瘙痒(2.1%)、红斑(1.5%)、接触性皮炎(1.4%)等皮肤症状,偶有胃部不适(0.6%)等消化器官症状及ALT(GPT)升高(0.6%)、AST(GOT)升高(0.5%)等临床值异常。上市洛索洛芬钠凝胶膏、洛索洛芬钠贴片的安全性调查3038例,其中不良反应87例(2.9%)。其中主要是局部接触性皮炎(1.4%)、皮肤瘙痒(0.5%)、红斑(0.4%)等皮肤症状。 |
主要为消化道症状:有胃痛、胃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便秘、口渴和口炎,其次为头晕、头痛、眩晕、困倦、耳鸣和抽搐,及一过性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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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和可能怀孕的妇女只有在收益高于风险时才能使用。(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据报道,在妊娠晚期使用其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外用制剂的孕妇中,观察到胎儿动脉导管收缩。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据国外文献报道,65以上的老人的不良反应发生率(3.7%;1738例中65例),与不到65岁(1.7%;1300例中22例)的比较显著性高。主要的不良反应为贴敷部位的皮肤症状。故65岁以上的老年人使用时,要注意贴敷部位的皮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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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以下疾病及症状的消炎、镇痛;骨关节炎、肌肉痛、外伤后的肿胀疼痛。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肩周炎、强制性脊椎炎、颈肩腕综合症、痛风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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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口服芳基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可能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镇痛、抗炎、解热作用。本品药效持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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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以下患者请慎重用药):支气管哮喘患者(有可能使病情恶化)。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1)须注意使用抗炎镇痛药是对症治疗,不是对因治疗。(2)本品在治疗由感染性疾病导致的皮肤炎症时,可能会掩盖由该疾病引起的症状和体征。这种情况下,必须在患处联合使用适量的抗菌药或抗真菌药,并密切观察。(3)针对慢性疾病(骨性关节炎等)的治疗,在应用本品时,应考虑药物治疗以外的其他治疗手段。另外,需密切观察患者的临床状态,留意不良反应的发生。 3、使用中的注意事项:使用部位:(1)不得用于损伤或不完整的皮肤及粘膜表面。(2)不得用于有湿疹或皮疹的部位。(3)出汗或者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 |
1、作为抗炎、镇痛、解热药、应对症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