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止血,消肿止痛。用于Ⅰ、Ⅱ期内痔或混合痔兼有内痔Ⅰ、Ⅱ期湿热下注证,症见便血、坠痛、局部不适、痔核脱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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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槐角(炒)、赤芍、牡丹皮、当归、防风、枳壳、黄芩、制川乌。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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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中大千方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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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0074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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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止血,消肿止痛。用于Ⅰ、Ⅱ期内痔或混合痔兼有内痔Ⅰ、Ⅱ期湿热下注证,症见便血、坠痛、局部不适、痔核脱垂。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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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使用本品前,患者应先排空大便并用温水清洗肛周局部,保持肛周洁净。将推注器出口处塞帽摘掉,把圆滑的推注器口缓慢轻柔插入肛门内约2-3cm,缓慢推动推注器柄将推注器内软膏全部推入肛门内,然后弃去推注器。患者用药后应最大限度保留药物在病变部位作用时间。一次1支(1.6g),一日2次,早晚便后各1次。疗程7天。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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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槐芩软膏处方组成成份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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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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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止血,消肿止痛。用于Ⅰ、Ⅱ期内痔或混合痔兼有内痔Ⅰ、Ⅱ期湿热下注证,症见便血、坠痛、局部不适、痔核脱垂。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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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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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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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