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治疗无效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 (2)对于1型或2型糖尿病,本品与胰岛素合用,可增加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减少胰岛素用量,防止低血糖发生。 (3)本品也可与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合用,具协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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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二甲双胍。 |
本品每粒含羟苯磺酸钙0.5克(按C12H10CaO10S2计),辅料为:硬脂酸镁、羧甲淀粉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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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利龄恒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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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560 |
国药准字H2003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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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治疗无效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 (2)对于1型或2型糖尿病,本品与胰岛素合用,可增加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减少胰岛素用量,防止低血糖发生。 (3)本品也可与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合用,具协同作用。 |
用于糖尿病引起的视网膜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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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糖尿病治疗应根据血糖测定情况按个体化原则进行。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状况,逐... |
进餐时吞服,在起始治疗阶段,一日3次,一次1粒;4~6周后,调整为一日2次,一次1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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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胃胀,乏力,消化不良,腹部不适及头痛。其它少见者为大便异常、低血糖、肌痛、头昏、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汗增加、味觉异常、胸部不适、寒战、流感症状、潮热、心悸、体重减轻等。二甲双胍可减少维生素B12吸收,但极少引起贫血。本品在治剂量范围内,引起乳酸性酸中毒罕见。 |
偶尔有胃部不适、恶心、胃灼热、食欲缺乏等症状;此时,应酌情减量,必要时停止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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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孕妇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必须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10-16岁2型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的最高日剂量为1.8g.不推荐10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65岁以上老年患者使用二甲双胍时,应谨慎,并定期检查肾功能。通常不用最大剂量。不推荐80岁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除非肌酐清除率检查表明肾功能未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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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治疗无效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 (2)对于1型或2型糖尿病,本品与胰岛素合用,可增加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减少胰岛素用量,防止低血糖发生。 (3)本品也可与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合用,具协同作用。 |
用于糖尿病引起的视网膜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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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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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肠溶制剂,应整片吞服,不得咀嚼或掰开服用。 (2)口服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以减少乳酸中毒的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接受外科手术和碘剂X线摄影检查前患者应暂停止口服本品。 (3)肝功能不良:某些乳酸性酸中毒患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疾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4)应激状态:在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在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 (5)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 (6)应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本品治疗引起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罕见。如发生应排除维生素B12缺乏。 (7)既往服用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血糖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出现实验室化验异常或临床异常(特别是乏力或难于表达的不适)应当迅速寻找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的证据,测定包括血清电解质、酮体、血糖、血酸碱度、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存在任何类型的酸中毒都应立即停用,开始其他恰当的治疗方法。 (8)单独接受盐酸二甲双胍片的患者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低血糖,但当进食过少,或大量运动后没有补充足够 |
1、使用本品需结合降糖药进行治疗,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 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妊娠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