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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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沙利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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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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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448 |
国药准字H2005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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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经过5-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5-氟尿嘧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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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m2,静脉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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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史者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间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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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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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经过5-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5-氟尿嘧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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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 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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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见“不良反应”)。 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到恢复。 4、在每次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学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6、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氯化合物、碱性制剂等一起使用,也不要用含铝的静脉注射器。 7、因使用本品时低温可致喉痉挛,故不得用冰冷食物或用冰水漱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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