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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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尿促卵泡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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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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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37020448 |
国药准字H2005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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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多囊卵巢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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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本品可用于肌肉注射,在注射前可将粉末溶于生理盐水注射液中,为避免注射容量过大,可将本品5瓶溶于1mL的溶剂中。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本品的治疗目的是产生单个成熟的格拉夫卵泡,然后使用HCG促使卵子释放。本品可在一个疗程内每日注射,在有月经的患者,治疗应在月经周期的头7天内开始。应根据患者的反应来调节治疗方案。通常的治疗方案开始是每天注射FSH达75-150IU,如果必要的话,间隔7天或14天每天可增加或减少75IU,以获得适度的(而非过度)的反应,如果4周后治疗反应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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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对丽申宝以及任一成分过敏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卵巢乳腺子宫下丘脑或垂体肿瘤.尚未诊断明确的阴道出血.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与多囊卵巢无关的卵巢囊肿或卵巢增大.性器官畸形不宜妊娠者.子宫纤维瘤不宜妊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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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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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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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多囊卵巢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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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尿促卵泡素是从绝经期妇女尿中提取纯化而来,其活性成分是FSH,FSH具有促进卵泡募集与发育的作用。对于非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的妇女,尿促卵泡素能刺激卵巢卵泡发育。在缺少内源性LH峰的情况下,当监测结果显示卵泡已充分发育时,注射本品后应注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以促进卵泡充分发育成熟和排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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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治疗开始前再次确认夫妇不育的诊断,并推定是否为适应症。坚持应用所推荐的治疗剂量,并监测治疗方案以减少卵巢过度刺激症的发生,在临床验证中,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症的发生率低于1%。应用本品治疗过度的卵巢反应一般不诱发明显的不良反应,除非使用HCG来诱导排卵或已发生妊娠。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通常发生在应用HCG治疗或排卵后1-2周。如果出现骨盆疼痛、腹胀等症状或卵巢增大,或雌激素测定或超声检查提示过度的雌激素反应,应中止本品的治疗,并不再接用HCG治疗,同时避免性交以防止发生卵巢的过度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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