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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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橼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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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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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448 |
国药准字H20000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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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偏头痛,疼痛,头痛,关节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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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310~154若持续疼痛或发热,4~616~215可间隔4—6小时重复7~922~278用药1次,24小时不10~1228~3210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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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禁用;2.对本药过敏、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荨麻疹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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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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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尚不明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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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偏头痛,疼痛,头痛,关节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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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芳基丙酸类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消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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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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