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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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和氢溴酸右美沙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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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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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448 |
国药准字H20030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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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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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1.将本品1包溶解于60ml热水中,搅拌,口服。 2.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小时一次,每次1~2包,24小时不超过8包。 3.12岁以下的儿童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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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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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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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妇女和孕妇使用时应遵医嘱。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后服用含酒精过量的饮料易引起过敏。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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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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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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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2.一天服用剂量不宜超过8包,每次服用间隔不宜小于6小时,不可超过推荐剂量,若超过剂量,可能出现头昏、嗜睡或精神不安。3.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服药后发热仍持续3天,咳嗽持续7天以上,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哮喘、青光眼、精神抑郁症或顽固性咳嗽伴有粘痰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5.服药期间,避免同时饮用酒精类饮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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