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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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美司钠,其化学名称为:α-巯基乙基磺酸钠盐。 分子式:C2H5NaO3S2 分子量:164.18 其辅料为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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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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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448 |
国药准字H20067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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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预防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氯磷酰胺等药物的泌尿道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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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本品常用量为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氯磷酰胺剂量的20%,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为0小时段(用细胞抑制剂的同一时间)、4小时后及8小时后的时段,共3次。对儿童投药次数应较频密(例如6次)及在较短的间隔时段(例如3小时)为宜。使用环磷酰胺作连续性静脉滴注时,在治疗的0小时段,一次大剂量静脉注射本品,然后再将本品加入环磷酰胺输注液中同时给药(本品剂量可高达环磷酰胺剂量的100%)。在输注液用完后约6~12小时内连续使用本品(剂量可高达环磷酰胺剂量的50%)以保护尿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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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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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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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预防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氯磷酰胺等药物的泌尿道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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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见静脉刺激及过敏反应(如皮肤粘膜反应)。本品单一剂量按体重超过60mg/kg时,可出现恶心、呕吐、痉挛性腹痛及腹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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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的保护作用只限于泌尿系统,所有其他对使用环磷酰胺治疗时所采取的预防及治疗措施均不受本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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