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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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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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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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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复方营养混悬剂
复方营养混悬剂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为复方制剂,大豆油、钙、糊精、钾、酪蛋白钠盐、磷、氯、镁、锰、钠、铁、铜、锌。

生产企业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青岛海汇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48

国药准字H200035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1.三个月以下婴儿、不适于用肠内营养的疾病以及有严重消化道和吸收功能障碍的疾病禁用。2.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2.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3.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4.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