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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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龟甲(醋制)、百部(蜜炙)、鳖甲(醋制)、紫石英(煅)、地黄、熟地黄、天冬、北沙参、牡蛎、阿胶、龙骨、麦冬、蜂蜡、熟大黄、白及、川贝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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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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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448 |
国药准字Z20093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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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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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口服。每次1丸,每天2次。骨结核患者每次用生鹿角15克煎汤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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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吐黄痰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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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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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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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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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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