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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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甘氨酸茶碱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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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平光制药(焦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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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448 |
国药准字H2011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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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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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饭后服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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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2.55岁以上患者慎用。3.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12岁以上儿童使用时请遵医嘱。4.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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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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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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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m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m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m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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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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