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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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化学名称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胺)乙酰胺基]-3-乙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
主要组成成份:富马酸喹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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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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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729 |
国药准字H20203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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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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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腔中咀嚼或吮服使溶化后吞服。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效价),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重体、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效价),一日二次。2.小儿:口服,每次1.5~3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6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 |
药片应整片吞服,不能掰开、咀嚼或碾碎。与进食与否无关。成人:治疗精神分裂症:剂量选择一一本品日一次,推荐夜间使用(睡前3-4小时服用)。推荐起始日剂量为300mg.可根据患者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在日剂量400mg~800mg之间进行剂量滴定。增加剂量最短时间间隔1天,每日剂量增加幅度不得超过300mg.维持治疗一一项在精神分裂症成人患者中进行的本品维持治疗试验表明,在稳定使用本品剂量范围400mg-800mg/日治疗16周的患者中,本品有效推迟了疾病复发时间。定期对患者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以及维持治疗所需的适宜剂量。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每晚一次,在第4天达到治疗剂量300mg/天。推荐的加量方式为:第1天50mg,第2天100mg,第3天200mg,第4天300mg.从富马酸喹硫平片改用本品:目前使用富马酸喹硫平片治疗的患者可改用本品,每日一次,每日总剂量相同。可能需要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调整剂量。停药后重新开始治疗:尽管目前尚没有数据具体说明关于重新开始治疗的问题,对于本品停用1周以上且欲重新开始治疗的患者,建议遵循初始给药方案。如果本品停用时间不超过1周,可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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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喹硫平最常见(210%)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嗜睡、头晕、口干、戒断(停药)症状、血清甘油三酯升高、总胆固醇(主要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升高)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降低、体重增加、血红蛋白降低和锥体外系症状。下表列出本品治疗时不良反应(ADRs)的发生率,该表根据国际医药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II工作组:1995年)推荐格式制作。其余请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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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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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人类妊娠时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肯定(对动物的生殖毒性资料见【药理毒理】).因此,只有在获益大于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本品才能用于妊娠患者。在使用哇硫平治疗期间怀孕的一些患者,曾报告其新生儿出现戒断症状。据发表的文献报道,喹硫平分泌至人乳汁中,但是分泌浓度不一致。因此,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喹硫平期间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在中国尚无支持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的数据,未批准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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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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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片主要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0.87%),皮疹等皮肤症状(0.23%),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细胞增多(0.20%)等。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痛、头痛、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有其他头孢类抗生素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细胞增多等症状)及PIE症候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见说明书中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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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参照[药代动力学]数据)。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参照[药代动力学]数据)。(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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