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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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枇杷叶。辅料为蔗糖。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红霉素0.01克,辅料为: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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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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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950 |
国药准字H44023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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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和寻常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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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2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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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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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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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和寻常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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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部分革兰阴性菌及一些非典型致病菌如衣原体、支原体均有抗菌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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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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