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手术、伤口、眼部、尿道及无菌管道系统等冲洗及预充用。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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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氯化钠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分子式:C18H20FN3O4 分子量:36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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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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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635 |
国药准字HJ20160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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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手术、伤口、眼部、尿道及无菌管道系统等冲洗及预充用。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泪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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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冲洗及预充用,用量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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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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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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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手术、伤口、眼部、尿道及无菌管道系统等冲洗及预充用。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泪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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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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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仔细检查包装,应完好无损,内装溶液应澄清,无可见微粒,应一次性使用。2.使用前或使用期间,可以在无菌操作下,经注射点加入药物,使用前应充分混合。 |
本品不可长期使用。沙眼患者一般用药8周,之后继续用药时应慎重。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本品仅用于涂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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