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手术、伤口、眼部、尿道及无菌管道系统等冲洗及预充用。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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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氯化钠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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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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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635 |
国药准字H20058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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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手术、伤口、眼部、尿道及无菌管道系统等冲洗及预充用。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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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冲洗及预充用,用量遵医嘱。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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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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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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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手术、伤口、眼部、尿道及无菌管道系统等冲洗及预充用。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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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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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仔细检查包装,应完好无损,内装溶液应澄清,无可见微粒,应一次性使用。2.使用前或使用期间,可以在无菌操作下,经注射点加入药物,使用前应充分混合。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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