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手术、伤口、眼部、尿道及无菌管道系统等冲洗及预充用。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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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氯化钠 |
香附(醋炙)、当归、延胡索(醋炙)、川芎、熟地黄、大枣、白芍、赤勺、白术(麸制)、甘草。辅料为蔗糖、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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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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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635 |
国药准字Z20026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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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手术、伤口、眼部、尿道及无菌管道系统等冲洗及预充用。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
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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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冲洗及预充用,用量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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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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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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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手术、伤口、眼部、尿道及无菌管道系统等冲洗及预充用。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
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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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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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仔细检查包装,应完好无损,内装溶液应澄清,无可见微粒,应一次性使用。2.使用前或使用期间,可以在无菌操作下,经注射点加入药物,使用前应充分混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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