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瘀阻,关节痹痛;急慢性扭挫伤,神经痛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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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三七、草乌(蒸)、雪上一枝蒿、骨碎补、红花、接骨木、赤芍、冰片。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可的松。其化学名称为:17α,21-二羟基孕甾-4-烯-3,11,20-三酮21-醋酸酯。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3H30O6分子量:4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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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省雄风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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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427 |
国药准字H31022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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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瘀阻,关节痹痛;急慢性扭挫伤,神经痛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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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滴眼。将本品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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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单纯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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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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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瘀阻,关节痹痛;急慢性扭挫伤,神经痛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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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明确。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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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心血管疾病患者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药性强烈,应按规定量服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滴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3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5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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