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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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其余成份略。 |
由牡蛎提取物制作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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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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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238 |
国药准字Z1998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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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
促进骨质形成,维持神经传导、肌肉收缩、毛细血管正常渗透压, 保持血液酸碱平衡。用于儿童、成人或老年人缺钙引起的骨质疏松、骨质增生、骨痛、肌肉痉挛,小儿佝偻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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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按剂量杯所示刻度量取,常用量一次3格至5格(3-5毫升),一日3次,最大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孕妇和儿童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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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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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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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
促进骨质形成,维持神经传导、肌肉收缩、毛细血管正常渗透压, 保持血液酸碱平衡。用于儿童、成人或老年人缺钙引起的骨质疏松、骨质增生、骨痛、肌肉痉挛,小儿佝偻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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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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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2.用药后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酸冷食物。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常用量一次3-5毫升,内服5毫升以上者及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不宜饮酒者慎内服。 11.胃肠道不适者慎内服。 12.本品所含草乌(制)为炮制后的乌头属类药材,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其毒性成份可基本消除,在安全范围内。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鞍山制药肾骨胶囊宜饭后服用服药后应多饮水。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鞍山制药肾骨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鞍山制药肾骨胶囊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鞍山制药肾骨胶囊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鞍山制药肾骨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