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高血脂症,心血管病变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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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7-二甲基-8-[2-[(2R,4R)-四氢-4-羟基-6-氧代-2H-吡喃-2-基]乙基]-1-萘酚分子式:C25H38O5分子量:418.57 |
本品主要成份是低分子肝素钙,系由肠粘膜获取的氨基葡聚糖(肝素)片段的钙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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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益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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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10 |
国药准字H2001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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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血脂症,心血管病变治疗。 |
本品主要用于血液透析时预防血凝块形成,也可用于治疗深部静脉血栓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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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如需要可掰开服用。高胆固醇血症:一般始服剂量为每天10mg,晚间顿服,或遵医嘱服用。 |
本品不能用于肌肉注射。在预防和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应皮下注射本品。在血液透析中预防血凝块形成,每次血透开始时应从动脉端给予单一剂量低分子肝素钙。皮下注射时通常的注射部位是腹壁前外侧,左右交替。针头应垂直而不是斜着进入捏起的皮肤皱折。应用拇指和食指捏住皮肤皱折直到注射完成。1.治疗深部静脉血栓形成:用药剂量为每次85IU/kg,每日2次皮下注射,间隔12小时。可依据患者的体重范围,按0.1ml/10kg的剂量每12小时注射一次.注意:对体重大于100kg或低于40kg的患者,估计用量比较困难,可能出现低分子肝素用量不足或出血症状,对这些患者应当加强临床观察。低分子肝素的使用时间不应超过10天。除非有禁忌症,开始治疗时应尽早给予口服抗凝药。给予本品治疗则应直至达到INR指标。应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应监测血小板计数。2.血透时预防血凝块形成:应考虑病人情况和血透技术条件选用最佳剂量,每次血透开始时应从动脉端给予单一剂量低分子肝素4100AXaIU或遵医嘱。有出血危险的病人血透时,低分子肝素钙的用量可以是推荐剂量的一半。若血透时间超过4小时,血透时可再给予小剂量低分子肝素钙,随后血透所用剂量应根据初次血透观察到的效果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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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任何成分过敏者。2.活动性肝炎或无法解释的持续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者。3.与四氢萘酚类钙通道阻滞剂米贝地尔合用。 |
对本品过敏者:有低分子肝素钙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与凝血障碍有关的出血征象或出血危险性,非肝素诱导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除外容易出血的器质性病变脑血管出血性意外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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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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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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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高血脂症,心血管病变治疗。 |
本品主要用于血液透析时预防血凝块形成,也可用于治疗深部静脉血栓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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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发现肌病的报告很罕见。下列不良反应的报导曾出现在无对照组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应用中,如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呕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罕有发生。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的过敏反应综合征罕有报导,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征、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沉(ESR)增高、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光敏感性、发热、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氨基转移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导。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或一过性。来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也有报告。 |
低分子肝素钙具有明显的抗凝血因子Xa活性,抗凝血因子Ⅱa或抗凝血酶的活性较低(30IU/ml)。药效学研究表明低分子肝素钙可抑制体内、外血栓和动静脉血栓的形成,但不影响血小板聚集和纤维蛋白原与血小板的结合。在发挥抗栓作用时,出血的可能性较小。针对不同适应症的推荐剂量,低分子肝素不延长出血时间。在预防剂量,它不显著改变APTT。本品小白鼠皮下注射和尾静脉注射给药的LD50值分别为3764mg/kg、1655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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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2.肝脏反应。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氨基转移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氨基转移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它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氨基转移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转移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正常值3 |
特别警告:禁止肌肉内给药,远离儿童放置。特别警告:血小板计数监测:由于有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的可能性,低分子肝素钙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小板计数。间有出现血小板减少症,偶有严重病例,可以伴有(或没有)动静脉血栓栓塞,此时应停药,下列情况出现时可考虑诊断:血小板减少症,或血小板计数明显降低,是正常值的3050﹪,治疗期间血栓形成恶化,治疗期间血栓形成,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这些作用与免疫特性有关,如果是首次治疗多出现在疗程的第521天,如果病人有与肝素有关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出现的时间可能提前。如果病人有与肝素有关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如果必需肝素治疗,可考虑应用低分子肝素钙,此时应进行严密临床观察和至少每天一次血小板监测,如果出现血小板减少症,应立即停药。如果应用肝素(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时出现血小板减少症,仍需要肝素治疗时,可考虑应用另外的低分子肝素,此时,应至少每天监测并尽早停药。体外血小板聚集试验的意义是有限的。低分子肝素钙与水杨酸盐类药物、非甾体抗炎药以及抵克立得联合应用是相对禁忌的(参照药物相互作用)。特别注意:下列情况应小心应用:肝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严重肾功能衰竭应考虑减少剂量),严重的动脉性高血压,有消化性溃疡或其他容易出血的器官病变病史,脉络膜视网膜血管病变颅脑手术、脊柱手术、眼部手术术后肝素可以抑制醛固酮肾上腺的分泌,导致高钾血症,特别是在血钾水平较高的病人或有增高血钾危险的病人,如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代谢性酸中毒和服用 妊娠:动物研究未见有任何致畸作用和胎儿毒性作用。但是,只有有限的有关经胎盘作用的人体临床资料。所以,除非临床效益大于可能的风险,妊娠时一般不推荐用本品。哺乳:有关乳汁中分泌低分子肝素钙的资料有限,所以,不推荐哺乳期应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