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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西美辛缓释胶囊

阿西美辛缓释胶囊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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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它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牙痛和术后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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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西美辛缓释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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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阿西美辛缓释胶囊
阿西美辛缓释胶囊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西美辛。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358

国药准字H200100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它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牙痛和术后疼痛。

用于内分泌失调,胶原疾病(复合免疫性疾病),皮肤疾病,过敏反应,眼疾病,胃肠道疾病,呼吸道疾病,血液疾病,肿瘤疾病,水肿疾病,神经系统,心血管状况,器官移植,防止癌症化学疗法所导致的恶心及呕吐等。

用法用量

进餐时服用口服成人一次90mg(1粒),一日1次,如果病情严重,使用剂量可增加到...

本品必须遵医嘱用药。 1.作为对生命构成威胁的情况的辅助药物时:推荐剂量为15-30mg/kg体重,应至少30分钟作静脉注射。根据临床需要,此剂量可在医院内于48小时内每隔4-6小时重复一次(参见“注意事项”)。 2.冲击疗法: 用于疾病严重恶化和(或)对常规治疗(如:非甾体类药,金盐及青霉胺)无反应的疾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1.一日1g.静脉注射,用1、2、3或4日;或一月1g,静脉注射,用6个月。  2.因大剂量皮质类固醇能引起心律失常,因此仅限在医院内使用本治疗方法,以便及时作心电图及除颤。  3.每次应至少用30分钟给药,如果治疗后一间内病情无好转,或因病情需要,本治疗方案可重复。 4.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及呕吐;  1.关于化疗引起的轻至中度致吐: 在化疗前1小时、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250mg甲泼尼龙。在给予首剂甲泼尼龙时,可同时给予氯化酚噻嗪以增强效果。  2.关于化疗引起的重度致吐: 化疗前1小时、化疗开始时及化疗结束后,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甲泼尼龙,同时给予适量的灭吐灵或丁酰苯类药物,随后在化疗开始时及结束时分别静脉注射250mg甲泼尼龙。 5.急性脊髓损伤:  1.治疗应在损伤后8小时内开始。初始剂量为30mg/kg体重甲泼尼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  2.仅此适应症能以此速度进行大剂量注射,并且要在心电监护并能提供除额器的情况下进行。  3.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泼尼龙(以少于10分钟的时问给予大于500mg的甲泼尼龙)可能引起心律失常、循环性虚脱及心脏停搏。  4.大剂量注射后暂停45分钟,随后以每小时5.4mg/kg体重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23小时。应选择与大剂量注射不同的注射部位安置输液泵。 6.其它适应症的初始剂量从10mg到500mg不等,以临床疾病而变化。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可用于短期内控制某些急性重症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血清病、荨麻疹样输血反应及多发性硬化症急性恶化期。小于等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5分钟静脉注射;大干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根据患者的反应及临床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后可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下一剂量。皮质类固醇只可辅助,不可替代常规疗法。 7.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依据应是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而不是年龄和体型。每24小时的总量不应不于0.5mg/kg。用药数天后,必须逐步递减用药剂量或逐步停药。如果慢性疾病自发缓解,应停止治疗。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常规实验室检查,如:尿常规,饭后2小时血糖,血压和体重,胸部X线检查。有溃疡史或明显消化不良的患者应作上消化道X线检查,中断长期治疗的患者也需要作医疗监护。 8.甲泼尼龙溶液可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给药,或静脉滴注给药,紧急情况的治疗应使用静脉注射。溶液的制备:临用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20mg规格加0.5ml溶媒、40mg规格加1ml溶媒)。起始治疗方法可能是用至少5分钟(剂量小于或等于250mg)或至少30分钟(剂量大于250mg)静脉注射甲泼尼龙;下一剂量可能减少并用同样方法给药。如果需要,该药可稀释后给药,方法为将已溶解的药品与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混合,混合后立即使用。

副作用

(1)下列副作用偶有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不振、便潜血(个别病例可能导致贫血)、消化道溃疡(有时伴有出血和穿孔)、头痛、头晕、嗜睡/疲劳、耳鸣。患者如发生严重胃肠紊乱特别是上腹部疼痛和黑便时应立即咨询医生。 (2)下列副作用很少发生:焦虑、精神失常、精神病、幻觉、沮丧、兴奋、肌肉无力、外周神经病变、肾脏损害、水肿、高血压、高钾血症、高度过敏性红斑、皮疹、粘膜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多汗症、荨麻疹和瘙痒、脱发、过敏性反应、白细胞减少、肝酶升高、血尿素(氮)升高。

1.全身性霉菌感染及已知对药物成分过敏者禁用。 2.特殊危险人群: 对属于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同时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儿童;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有精神病史者;有明显症状的某些感染性疾病,如结核病;或有明显症状的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波及眼部的疱疹及带状疱疹。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儿童用药:因为没有本品用于14岁以下儿童的经验,故不推荐使用。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每天分次服用给予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儿童的生长,这种治疗方法只可用于非常严重的情况。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依据应是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而不是年龄和体型。每24小时的总量不应少于0.5mg/kg。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一些动物试验表明,妊娠期问服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可能引起胎儿畸形。 2.因未作过足够的人类生殖研究,因而当皮质类固醇用于孕妇、哺乳妇女或准备生育的妇女时,应仔细权衡其益处与它对母亲和胚胎或胎儿的潜在威胁之间的关系。只有当确实需要时,皮质类固醇才可用于孕妇。如果在怀孕期间必须停用已长期服用的皮质类固醇(与其它长期疗法相同).停药过程必须逐步进行(同时参见用法用量)。然而某些疾病的治疗(如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替代治疗)可能需要继续,甚至增加剂量。因皮质类固醇很容易透过胎盘,对怀孕期间用过大剂量皮质类固醇的母亲生育的婴儿,应仔细观察和评价是否有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的迹象。 3.甲基强的松龙对分娩的影响还未知。 4.皮质类固醇随乳汁分泌。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慎用。

成分

(1)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它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牙痛和术后疼痛。

用于内分泌失调,胶原疾病(复合免疫性疾病),皮肤疾病,过敏反应,眼疾病,胃肠道疾病,呼吸道疾病,血液疾病,肿瘤疾病,水肿疾病,神经系统,心血管状况,器官移植,防止癌症化学疗法所导致的恶心及呕吐等。

药理作用

本品属于非甾体抗炎药,可能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抗炎、镇痛、解热作用。

本品为人工合成的、抗炎作用强的注射用类固醇。除了具有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外,与泼尼松龙相比,有更强的抗炎作用和较弱的水、钠潴留作用。

注意事项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4.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

1.特殊危险人群: 对属于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 1.儿童:长期每天服用分次给予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儿童的生长,这种治疗方法只可用于非常危重的情况。 2.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3.高血压患者:使动脉性高血压病情恶化。 4.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 2.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日给药还是隔日给药来权衡利弊。 3.采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异常紧急状况的患者,在紧急状况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需加大速效皮质类固醇的剂量。 4.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掩盖感染的若干症状,治疗期间亦可能发生新的感染。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减弱抵抗力而无法使感染局限。 5.一项为明确甲泼尼龙对感染性休克的有效性所作的研究发现,参加研究时已有血清肌酐水平升高或激素治疗开始后有继发感染的病人死亡率较高。 6.甲泼尼龙用于结核活动期患者时,应仅限于暴发性或扩散型结核病,皮质激素可与适当的抗结核病药物联用以控制病情,如皮质类固醇用于结核病潜伏期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的患者时,必须小心观察以防病情复发。此类患者长期服用皮质类固醇期间应接受化学预防治疗。 7.由于极少数经胃肠道外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发生过过敏反应(如支气管痉挛),因此在给药前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特别对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8.逐量递减用药量可减少因用药而产生的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现象。这种相对机能不全现象可在停药后持续数月,因而在此期间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恢复服药;由于盐皮质激素的分泌也可能被抑制,应同时补充盐份和(或)给与盐皮质激素。 9.甲状腺功能减退和肝硬化会增强皮质类固醇的作用。 10.皮质类固醇应慎用于眼部单纯疱疹患者,以免引起角膜穿孔。 11.糖皮质激素应慎用于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患者。 12.应注意观察长期接受类固醇激素治疗的婴儿及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 13.某些制剂中含苯甲醇。据报道苯甲醇与致命的早产儿喘息综合症(以持续喘息为特征的呼吸紊乱)有关。 14.在解释整套生物学检查和数据时(如:皮试,甲状腺素水平),应将类固醇治疗因素考虑在内。 15.通常情况下应尽量缩短疗程(同时参见用法用量)。长期治疗后停药也应在医疗监护下进行(逐量递减,评估肾上腺皮质功能)。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最重要的症状为无力、体位性低血压及抑郁。 16.避免在三角肌注射,因为此部位皮下萎缩发病率高。 17.尽管视力障碍属极少见的不良反应,但仍建议患者小心驾驶汽车和操作机器。 18.配伍禁忌: 静脉注射甲泼尼龙溶液时的相容性与稳定性,及它与静脉输注液中其他药物的相容性与稳定性取决于混合液的pH、浓度、放置时间、温度及甲泼尼龙自身的溶解性。 为了避免相容性和稳定性问题,建议无论用静脉注射、还是静脉滴注均应尽可能将甲泼尼龙溶液与其他药物分开给药。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不应作为颅脑损伤的常规治疗。 19.运动员慎用。 20.溶解后,如遇变色、结晶、浑浊、异物应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