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散瘀。用于未溃冻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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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葛根、水牛角、金银花、板蓝根、连翘、大黄。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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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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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451 |
国药准字Z2000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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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用于未溃冻疮。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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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服2.5-5ml;一岁至三岁,一次服5-10ml;三岁至七岁,一次服10-15ml;七岁至十二岁,一次服15-20ml;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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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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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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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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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散瘀。用于未溃冻疮。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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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孕妇慎用。3.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冻疮有紫疱、破溃者不宜使用。6.局部用药后,周围有红肿、皮疹者停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