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散瘀。用于未溃冻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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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右旋糖酐70 1mg,羟丙甲纤维素2910 3mg和甘油2mg。辅料为:氯化钠、氯化钾、苯扎溴铵(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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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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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451 |
国药准字H20066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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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用于未溃冻疮。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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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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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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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无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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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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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相关资料。儿童用药:尚无相关资料。老年用药:尚无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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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散瘀。用于未溃冻疮。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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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孕妇慎用。3.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冻疮有紫疱、破溃者不宜使用。6.局部用药后,周围有红肿、皮疹者停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 3、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请勿使用; 4、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 5、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6、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