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散瘀。用于未溃冻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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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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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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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451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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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用于未溃冻疮。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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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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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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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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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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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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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散瘀。用于未溃冻疮。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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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孕妇慎用。3.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冻疮有紫疱、破溃者不宜使用。6.局部用药后,周围有红肿、皮疹者停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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