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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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甘草酸二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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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在田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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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660 |
国药准字H1094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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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伴有谷丙转氨酶升高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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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0mg(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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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主要有纳差、恶心、呕吐、腹胀,以及皮肤瘙痒、寻麻疹、口干和浮肿,心脑血管系统有头痛、头晕、胸闷、心悸及血压增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必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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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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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伴有谷丙转氨酶升高的急、慢性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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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中药甘草有效成分的第三代提取物,具有较强的抗炎、保护肝细胞膜及改善肝功能的作用。该药在化学结构上与醛固酮的类固醇环相似,可阻碍可的松与醛固酮的灭活,从而发挥类固醇样作用,但无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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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
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血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