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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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当归、益母草、川芎、红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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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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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218 |
国药准字Z2000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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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活血化瘀、温经止痛,主治产后恶露不绝、产后腹痛、产后身痛、产后乳汁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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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
热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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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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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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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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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活血化瘀、温经止痛,主治产后恶露不绝、产后腹痛、产后身痛、产后乳汁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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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1.收缩子宫:新生化颗粒使DNA含量和子宫利用葡萄糖能力增加,促进子宫蛋白质合成及子宫增生,以促进子宫收缩,从而起到止血并排出瘀血的目的。实验室研究表明,新生化颗粒能明显增加大鼠离体子宫的收缩张力、收缩频率和收缩振幅,且呈剂量依赖性关系。冲洗药液后,子宫活动仍可恢复到正常状态。 2.镇痛:实验室研究表明,新生化颗粒能明显减少大鼠扭体次数。 3.抗血小板凝聚及抗血栓作用:新生化颗粒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促进剂(H-SHT)产生。血液流变学表明,新生化颗粒通过降低血浆纤维蛋白原浓度,增加血小板细胞表面电荷,促进细胞解聚,降低血液粘度,达到抗血栓形成的作用。从而使瘀血不易凝固而利于排出。 4.造血和抗贫血作用:新生化颗粒能促进血红蛋白(Hb)和红细胞(RBC)的生成。对造血干细胞(CFUS)增值有显著的刺激作用,并能促进红系细胞分化。粒单细胞(CFUD)、红系(BFUE)祖细胞的产率均有明显升高作用。新生化颗粒同时还能抑制补体(c3b)与红细胞膜结合,降低补体溶血功能。 5.改善微循环:增加子宫毛细血管流量,促进子宫修复。 6.抗炎:新生化颗粒有很好的抗炎抑菌作用。体外试验表明,新生化颗粒对痢疾杆菌、大肠杆菌、绿脓杆菌、变形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均有很好的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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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
服用期间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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