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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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安色林。 化学名称:1,2,3,4,10,14b-六氢-2-甲基二苯并[c,f]吡嗪[1,2-α]氮杂卓盐酸盐。 分子式:C18H20N2·HCl 分子量:3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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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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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218 |
国药准字H20010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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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抑郁症、焦虑症、神经官能症、慢性疲劳综合症、失眠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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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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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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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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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抑郁症、焦虑症、神经官能症、慢性疲劳综合症、失眠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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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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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
1.盐酸米安色林在服药最初几天内,可能影响精神运动性功能,服用抗抑郁药治疗抑郁症的患者,一般应避免从事危险性工作,如驾车或操作机器。2.盐酸米安色林象其它抗抑郁药一样,对双相抑郁症患者可能诱发轻躁狂发作。对这类病人应停止治疗。3.曾报道说盐酸米安色林能引起骨髓抑制,主要为粒细胞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一般见于治疗4~6周左右,停药后即可恢复,如病人出现发热、咽痛、口角炎或其它感染症状,则应作血常规检查,这一副反应可见于各种年龄,但老年人中更易发生。4.当患者同时有糖尿病、心脏病、肝或肾功能不全时,应采取常规措施,并严密检查其同时服用的其它药物剂量,虽然盐酸米安色林治疗时不一定发生抗胆碱能副作用,但对窄角性青光眼或前列腺肥大可疑患者,仍应加强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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