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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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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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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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218 |
国药准字H20094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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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产后出血,胎膜早破,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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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
1、流产 起始剂量为250μg,用结核菌注射器做深部肌肉注射。此后根据子宫反应,间隔1.5至3.5小时再次注射250μg。 开始时可使用选择性的测试剂量100μg。多次间隔注射250μg剂量后子宫收缩力仍不足时,剂量可增至500μg。 使用本品总剂量不得超过12mg,且不建议连续使用超过两天。 2、产后子宫出血 起始剂量为250μg,做深部肌肉注射。73%的患者对单次注射即有反应。如果需要, 个别患者间隔15到90分钟多次注射,也可得到良好的疗效。注射次数和间隔时间,应由专职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总剂量不得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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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1.对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无菌溶液过敏的患者。2.急性盆腔炎的患者。3.有活动性心肺肾肝疾病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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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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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药理毒理】。儿童用药:目前暂无儿童病人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方面的资料。老人用药:目前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的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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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产后出血,胎膜早破,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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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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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
概论动物试验显示,在持续数周高剂量使用后,前列腺素E和F系列可导致骨质增生。此类作用亦可在长期使用PGEl后产下的新生儿身上出现。至今仍无证据显示,短期使用欣母沛本品会引起类似的骨质增生现象。有哮喘、低血压、高血压、心血管病、肝肾病变、贫血、黄疸、糖尿病或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欣母沛与其它缩宫剂一样,本品应慎用于疤痕子宫。流产如同自然流产会有不完全流产—样,大约有20%的患者在使用欣母沛时可造成不完全流产。尽管宫颈损伤的发生率极低,流产后仍需及时仔细检查宫颈的情况。使用本品后可引起短暂的体温升高,其原因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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