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本品主要成分:福莫司汀。 |
|
| 生产企业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睿鹰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218 |
国药准字H2005877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垂体腺瘤,脑下垂体腺瘤,黑色素瘤,脑垂体瘤 |
|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
1.本品必须在医生严格指导下用药。 2.在使用前立即配制溶液。溶液一经配制,必须在避光条件下给予。 3.静脉输注控制在1小时以上。用4ml安瓿瓶内的无菌乙醇溶液将福莫司汀瓶中的内容物溶解,然后计算好用药剂量,将溶液用250ml5%等渗葡萄糖稀释后,用于静脉输注。 4.单一药剂化疗包括: (1)诱导治疗:每周一次连续三次后,停止用药4~5周。 (2)维持治疗:每三周治疗一次,通常使用剂量100mg/㎡。 5.联合化疗:去掉诱导治疗中的第三次给药,剂量维持100mg/㎡。 |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妊娠和哺乳期。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垂体腺瘤,脑下垂体腺瘤,黑色素瘤,脑垂体瘤 |
|
|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为亚硝基脲类的抗有丝分裂的细胞抑制剂,具有烷化和氨甲酰基化作用,动物实验显示其有广谱抗肿瘤活性。其化学结构中含有一个丙氨酸的生物等配物(1-氨乙基磷酸)易于穿透细胞和通过血脑屏障。 |
|
|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
从诱导治疗开始到维持治疗开始,推荐的间隔期是8周,在两个维持治疗周期之间,推荐的间隔期是3周。维持治疗只可考虑用于血小板/或粒细胞计数适宜,即二者分别为≥10万/mm3和≥2000/mm3的患者。推荐在诱导治疗中或后进行肝功能检查。不推荐将本药用于过去4周内用过化疗或6周内用过亚硝基脲类药物治疗的患者。每次用药前,都应做血细胞计数,并根据血液学状态调整剂量。指导原则:血小板≥10万/mm3和粒细胞≥2000/mm3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