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每片含尼古丁24.9毫克,16小时释放尼古丁15毫克。辅料为:米色薄膜(色素,铝和聚酯),聚异丁烯,聚丁烯,聚酯,防护膜(硅化处理的聚酯)。 |
|
| 生产企业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McNeilAB(瑞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218 |
H2009063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戒烟、烟瘾控制、尼古丁依赖、吸烟相关疾病预防 |
|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
疗程的长短因人而异,通常,在完全停止吸烟的当天开始使用高剂量的规格(15毫克/16小时),至少持续12周,此后,在4周以上的时间内逐渐降低剂量,整个疗程应大于16周。不主张使用尼古丁贴剂超过6个月,但是,有些人可能需要更长时间的治疗以避免重新吸烟。建议按下列步骤进行治疗: 1.在开始的大约12周时间内,每天使用一片15毫克/16小时的尼古丁贴剂。 2.在随后的大约2周时间内,每天使用一片10毫克/16小时的尼古丁贴剂。 3.在最后的大约2周时间内,每天使用一片5毫克/16小时的尼古丁贴剂。 使用方法:早晨 |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1.非吸烟者禁用。 2.心肌梗死、不稳定性或恶化型劳累性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严重心律失常或脑血管意外者禁用本品。 |
|
| 禁忌 |
|
|
|
| 成分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戒烟、烟瘾控制、尼古丁依赖、吸烟相关疾病预防 |
|
|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
|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
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病人(例如闭塞性外周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稳定性心绞痛和失代偿性心力衰竭),血管痉挛,未能控制的高血压,中重度肝脏疾病,严重肾脏疾病,十二指肠和胃溃疡,以上病人慎重使用本品。然而,持续吸烟比使用尼古丁薄荷型咀嚼胶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危害。来自尼古丁类药物和烟草的尼古丁都会引起肾上腺髓质释放儿茶酚胺,因此,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和嗜铬细胞瘤的患者应该慎重使用本品。糖尿病患者戒烟后可能需要更低的胰岛素剂量。使用尼古丁制剂后,尼古丁依赖可能会在一个较低的水平持续。然而,使用纯尼古丁比烟草的危害要小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