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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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托特罗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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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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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218 |
国药准字H20050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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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本品适用于因膀胱过度兴奋引起的尿频、尿急或紧迫性尿失禁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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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
初始的推荐剂量为每次一次一片(2mg),一日二次。根据病人的反应和耐受程度,剂量可下调到一次半片(1mg),一日二次。对于肝功能不全或正在服用CYP3A4抑制剂(见药物相互作用)的患者,推荐剂量为一次半片(1mg),一日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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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1、尿潴留、胃滞纳、未经控制的窄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2、已证实对本品有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3、重症肌无力患者、严重的溃疡性结肠炎患者、中毒性巨结肠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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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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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本品适用于因膀胱过度兴奋引起的尿频、尿急或紧迫性尿失禁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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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本品的副作用一般可以耐受,停药后即可消失。 本品可引起轻、中度抗胆碱能作用,如口干、消化不良和泪液减少。 常见(>1/100)自主神经系统:口干 胃肠系统:消化不良、便秘、腹痛、胀气、呕吐 全身性:头痛 眼:干眼病 皮肤:皮肤干燥 精神:思睡、神经质 中枢神经系统:感觉异常 不很常见(<1/100)自主神经系统:调节失调 全身性:胸痛 少见(1/1000)泌尿系统:尿闭 中枢神经系统:精神混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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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
1、服用本品可能引起视力模糊,用药期间驾驶车辆、开动机器和进行危险作业者应当注意。 2、肝功能明显低下的患者,每次剂量不得超过半片(1mg)。 3、肾功能低下的患者、自主性神经疾病患者、裂孔疝患者慎用本品。 4、由于尿潴留的风险,本品慎用于膀胱出口梗阻的病人;由于胃滞纳的风险,也慎用于患胃肠道梗阻性疾病,如幽门狭窄的患者。 5、尚无儿童用药经验,不推荐儿童使用。 6、孕妇慎用本品。哺乳期间服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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