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ml含氢氧化铝(以AL2O3计)0.2g和氢氧化镁0.4g。 |
|
| 生产企业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Daewoong Pharmaceutical Co.,Lt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218 |
国药准字HJ2015047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腹部不适、胃灼热感(烧心)反酸、腹胀、恶心、呕吐、嗳气等症状。 |
|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
本品应在餐间或睡前口服,成人每次10ml(1袋),每日3次。 |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1.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腹泻、便秘等不良反应;2.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3.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使用。老年用药: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因此不推荐长期服用。 |
|
| 成分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腹部不适、胃灼热感(烧心)反酸、腹胀、恶心、呕吐、嗳气等症状。 |
|
|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
|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
1.如连续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患者服用用本品会导致骨软化、骨质疏松症; 3.服药后1-2小时避免服用其他药物,因其可能与氢氧化铝结合而降低吸收率,影响疗效;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