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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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米非司酮,双炔失碳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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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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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20040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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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与米索前列醇片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早期妊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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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每日上午空腹或进餐2小时后口服,服药后禁食1小时。一次一片,每日一次,连服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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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 2、有心、肝、肾疾病患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高血压、心血管疾病、青光眼、哮喘、凝血机制障碍、长期服用可的松者禁用。 3、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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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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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与米索前列醇片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早期妊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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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有轻度恶心、呕吐、头晕、乏力和下腹痛等不适感。偶可出现皮疹。服用米索前列醇后可有腹痛,部分妇女可发生呕吐、腹泻,少数有潮红、手足发痒、发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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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本品用于终止早孕时,必须与米索前列醇片配伍,单独使用无效。在服本品二天后,第三天上午空腹口服米索前列醇片,服药后禁食1小时。一次三片(0.6mg),门诊观察6小时。 2、必须确诊为宫内妊娠,且停经天数≤49天,胎囊平均直径B超不应>20mm,才可以使用本品。 3、本品配伍米索前列醇片终止早孕时必须医生处方。在具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的医疗单位经过培训的医生负责指导下使用。 4、服药者必须详细了解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治疗或随诊过程中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 5、服药后8-15天到原治疗单位复诊,以确定流产效果,必要时配合B超,血HCG测定,如确诊为流产不全或继续妊娠应及时处理。 6、用本品终止早孕失败者必须进行清宫手术终止妊娠。 7、有长期吸烟史的妇女,使用本品前向医生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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