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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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沙利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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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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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20052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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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经过5-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5-氟尿嘧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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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m2,静脉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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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史者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间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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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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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经过5-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5-氟尿嘧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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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 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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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见“不良反应”)。 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到恢复。 4、在每次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学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6、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氯化合物、碱性制剂等一起使用,也不要用含铝的静脉注射器。 7、因使用本品时低温可致喉痉挛,故不得用冰冷食物或用冰水漱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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