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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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主要成份为长春西汀、葡萄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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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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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2004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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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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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静脉滴注。开始剂量每天20mg,以后根据病情可增至30mg,缓慢滴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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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颅内出血后尚未完全止血者禁用。 3、严重缺血性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4、孕妇或可能已妊娠的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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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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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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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1、过敏症:有时可出现皮疹,偶有荨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若出现此症状应停药。 2、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头痛、头重、眩晕,偶尔出现困倦感,侧肢的麻木感,脱力感加重。 3、消化道:有时恶心、呕吐,也偶尔出现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症状。 4、循环器官:有时可出现颜面潮红、头昏等症状,偶见低血压、心动过速等症状。 5、血液:有时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肝脏,有时可出现转氨酶升高,偶尔也可见酮性磷酸酶升高和黄疸等。 6、肝脏:有时可出现GOT,GPT,r-GTP,LDH,AL-P升高,偶尔可见黄疸等。 7、肾脏:偶尔可出现血尿素氮升高。 8、其他:偶尔有倦怠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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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体细微破裂、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 2、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就医。 4、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如不得不使用,应停止哺乳。 5、本品不得与肝素合并使用。 6、长期使用应注意血象变化。 7、本品不可静脉或肌肉推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或已有妊娠可能的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必须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9、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10、老年用药:请遵医嘱。 11、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研究资料和报道。一旦出现药物过量,应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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