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主要成分为精氨酸谷氨酸。 |
|
|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2015003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慢性肝病引起的高血氨症的辅助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成人每日推荐剂量20g(以精氨酸谷氨酸计),缓慢静脉滴注。200ml本品滴注时间在2小时以上。可根据患者年龄、症状等酌情调整剂量。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爆发性肝衰竭患者,因体内缺乏精氨酸酶不宜使用本品。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慢性肝病引起的高血氨症的辅助治疗。 |
|
|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本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尚不清楚。 1、精神神经系统:感觉麻木、面部紧绷、发热、头晕、头痛等。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等。 3、循环系统:心悸、胸部不适、气短等。 4、其他:潮红、四肢关节疼痛或不适。 |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含氮化合物可能引起原有症状的恶化)。 2、使用前检查,不完全澄明的注射液不得使用;开封后应尽快使用,残留液不得再用。 3、需缓慢静脉滴注,建议200ml本品滴注时间在2小时以上。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必须权衡利弊用药。 (2)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不建议使用本品,如果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没有用药经验)。 6、老年用药:一般老年患者的生理机能低下,应注意减少剂量。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