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由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和3种纯化的百日咳抗原[百日咳类毒素(PT)、丝状血凝素(FHA)及69KD外膜蛋白(百日咳杆菌粘附素)]按一定比例混合,经氢氧化铝吸附而成。白喉类毒素和破伤风类毒素是由白喉毒素和破伤风毒素经脱毒及纯化制成。无细胞百日咳疫苗组份(PT、FHA和百日咳杆菌粘附素)制备于百日咳鲍特氏杆菌期培养物,经萃取、纯化和甲醛处理。PT被不可逆转地脱毒。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和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成分吸附于氢氧化铝。成品疫苗用生理盐水配制,并用2-苯氧乙醇做为防腐剂。该疫苗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关 |
|
|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S2005303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本疫苗接种后,可使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
|
|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1.臀部外上方1/4处或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肤经消毒后肌内注射。2.免疫程序与剂量。基础免疫自3月龄开始,至12月龄完成3针免疫,每次0.5ml,每针间隔4~6周。加强免疫通常在基础免疫后18~24月龄内进行,注射剂量为0.5ml。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及抽风史者禁用。2.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暂缓注射。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本疫苗接种后,可使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
|
|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注射本品一般无反应,有的接种部位有轻度红晕﹑痒感或有低热,一般不须特殊处理,即行消退,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之凝块、有异物、安瓿有裂纹、制品曾经冻结、标签不清和过期失效者不可使用。2.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可逐步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更换另侧部位。3.应备肾上腺素,供偶有发生休克时急救用。4.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2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