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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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主要成份:氨曲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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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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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20055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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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敏感需氧革兰阴性菌感染,尿路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败血症,腹腔内感染,妇科感染,术后伤口感染,烧伤感染,溃疡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医院内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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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1.静脉滴注:每1g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3ml溶解,再用适当输液(0.9%氯化钠注射液、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林格氏注射液)稀释,氨曲南浓度不得超过2%,滴注时间20~60分钟。 2.静脉推注:每瓶用注射用水6~10ml溶解,于3~5分钟内缓慢注入静脉。 3.肌内注射:成人:每1g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3ml溶解,深部肌肉注射。 4.尿路感染:0.5g或1g,间隔8或12小时。 5.中重度感染:1g或2g,间隔8或12小时。 6.危及生命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2g,6或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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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氨曲南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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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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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虽然动物实验显示其对胎儿无影响﹑无毒性和无致畸作用,但孕妇仍然仅在必要时方可使用。 2.可经乳汁分泌,浓度不及母体血药浓度的1%,哺乳妇女使用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婴幼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应慎用。老人用药:老年人用药剂量应按其肾功能减退情况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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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敏感需氧革兰阴性菌感染,尿路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败血症,腹腔内感染,妇科感染,术后伤口感染,烧伤感染,溃疡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医院内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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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1.氨曲南:(1)对大多数需氧革兰阴性菌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包括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的肺炎杆菌和奥克西托菌、产气杆菌、阴沟杆菌、变形杆菌属、沙雷菌属、枸橼酸菌属、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以及流感杆菌、淋球菌、脑膜炎双球菌等。(2)其对铜绿假单胞菌也具有良好的抗菌作用。(3)对某些除铜绿假单胞菌以外的假单胞菌属和不动杆菌属的抗菌作用较差。(4)对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等需氧革兰阳性菌以及厌氧菌无抗菌活性。2.氨曲南通过与敏感需氧革兰阴性菌细胞膜上青霉素结合蛋白3(P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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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过敏体质及对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有过敏反应者慎用。2.可与氯霉素磷酸酯、硫酸庆大霉素、硫酸妥布霉素、头孢唑啉钠、氨苄青霉素钠联合使用,但和萘呋西林、头孢拉定、甲硝唑有配伍禁忌。3.使用前,请详阅使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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