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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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奥硝唑与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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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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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2004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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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阴道炎,菌血症,厌氧菌感染,脑脓肿,牙周炎,腹膜炎,褥疮,败血症,细菌性肝脓肿,阿米巴肝脓肿,继发性腹膜炎,阿米巴痢疾,原发性腹膜炎,冠周炎,脓肿,脑膜炎,子宫内膜炎,气性坏疽,外科感染,痢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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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静脉滴注,每瓶(100ml,浓度为5mg/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用量:1后预防厌氧菌引起的感染:术前一次静滴1g奥硝唑。2疗厌氧菌引起的感染:首剂静脉滴注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连用5-10天;儿童按每12小时滴注10mg/kg剂量静脉滴渚,厌氧菌引起的感染如病人症状改善,建议改用口服制剂。3治疗严重阿米巴痢疾或阿米巴杆脓肿,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用3-6天,儿童按每日滴注20-30mg/kg剂量静脉滴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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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禁用于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患者。3.禁用于器官硬化症、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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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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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阴道炎,菌血症,厌氧菌感染,脑脓肿,牙周炎,腹膜炎,褥疮,败血症,细菌性肝脓肿,阿米巴肝脓肿,继发性腹膜炎,阿米巴痢疾,原发性腹膜炎,冠周炎,脓肿,脑膜炎,子宫内膜炎,气性坏疽,外科感染,痢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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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本品为硝基咪唑类衍生物,其发挥抗微生物作用的机理可能是通过其分子中的硝基,在无氧环境中还原成氨基或通过自由基的形成,与细胞成份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微生物的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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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使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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