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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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每片含替硝唑0.2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乳糖、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乙烯吡咯烷酮、酒石酸、碳酸氢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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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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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2000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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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泌尿生殖系滴虫病,生殖泌尿系统滴虫病,滴虫性阴道炎腹膜炎,牙周炎,子宫内膜炎,肺脓肿,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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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1.泌尿生殖道毛滴虫病的治疗:单次疗法: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单次顿服2g,其配偶应同时服用;6岁以上儿童单次顿服1g;个别病例需重复用药一次,或遵医嘱。多次疗法:成人每日服用一次,每次1g,首次加倍,连服3天。或遵医嘱。2.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第一天口服2g,以后每24小时服1g。用药一般5~6天,根据病情决定。或遵医嘱。3.口腔感染的治疗:成人每日服用一次,每次1g,首次加倍,连服3天。或遵医嘱。4.阴道给药。将本品置于阴道后穹窿部,每晚1片,连用7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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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硝基咪唑类药物(如甲硝唑)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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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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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繁殖性研究证明该药品对胎儿有毒副作用,但尚未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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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泌尿生殖系滴虫病,生殖泌尿系统滴虫病,滴虫性阴道炎腹膜炎,牙周炎,子宫内膜炎,肺脓肿,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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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本品为抗滴虫和抗厌氧菌药,对滴虫和大多数厌氧菌有抑制或杀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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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应于月经后重复使用一个疗程。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8.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9.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10.如出现过敏反应、局部疼痛、头痛、头晕等不良反应,应停药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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