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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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为复方制剂,是由十七种氨基酸及山梨醇配制而成的灭菌水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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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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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20043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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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胃切除后吸收不良综合征,胃切除后吸收不良综合症,胃切除后吸收障碍综合征,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低蛋白血症,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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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中心静脉插管或静脉滴注。一日250m1~1000ml;成人滴速每1分钟40滴,儿童、老人及重病者滴速宜更慢。应按年龄、病情和体重增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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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氮质血症、无尿、心力衰竭及酸中毒未纠正前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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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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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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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胃切除后吸收不良综合征,胃切除后吸收不良综合症,胃切除后吸收障碍综合征,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低蛋白血症,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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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含必需氨基酸与非必需氨基酸比(E/N)为1:2.5,具有促进人体蛋白质代谢正常,纠正负氮平衡,补充蛋白质,加快伤口愈合的作用。本品浓度较低,可避免对低营养低蛋白血症患者急速进行静脉内营养可能引起的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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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水杨酸配伍使用。2.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储存再用。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能使。3.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4.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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