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头孢克肟。 |
|
|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2005207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鼻窦炎,囊炎 |
|
|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服用时加水20ml冲服。 1.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1~2袋),每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加至每次200mg(4袋),每日二次。 2.儿童:口服,用量按成人减半,或按每公斤1.5~3.0mg,每日二次,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仅在确实需要使用时使用本品,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乳汁中分泌,必需使用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对于早产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没有使用经验)。老人用药:老年患者用药酌减。 |
|
|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鼻窦炎,囊炎 |
|
|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本品为口服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部分革兰氏阳性菌及阴性菌均具有抗菌活性,特别是对革兰氏阳性菌中的链球菌(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革兰氏阴性菌中的淋球菌、布兰汉氏球菌、大肠菌、克雷伯氏属、沙雷氏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杀菌性的。本品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对产生β-内酰胺酶细菌显示优越的抗菌力。本品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其作用点因细菌的种类而异,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中1(la,1b,1c)以及3有较高亲和性。 |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参照[药代动力学数据])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参照[药代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