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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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帕珠沙星。辅料为甘露醇、甲磺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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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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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2006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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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传染,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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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用法:静脉滴注,使用前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释。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给药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2.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天后应判断继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14天。3.此药一般不可与其它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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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帕珠沙星和其它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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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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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因药物可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老人用药:老年患者用药检测血药浓度﹑尿排泄量时,Cmax﹑AUC升高,尿中回收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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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传染,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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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1.药理作用:(1)本品属喹诺酮类抗菌药,其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DNA旋转酶和DNA拓扑异构酶IV活性,阻碍DNA合成而导致细菌死亡;对人拓扑异构酶II的抑制作用弱。(2)本品且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革兰氏阳性菌如葡萄球菌、链球菌、肠球菌,对革兰氏阴性菌如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阴沟肠杆菌、柠檬酸杆菌、醋酸钙不动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绿脓杆菌等均有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某些厌氧菌如产气荚膜梭状芽孢肝杆菌、核粒梭形杆菌、痤疮丙酸杆菌、卟啉单菌、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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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本品使用前若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因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可导致高血钠症。3.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本品使用前若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因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易导致水钠潴留,从而使水肿症状加重。4.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5.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患者慎用。5.本品可能导致休克,所以应用本品前要详察有无过敏休克史,以便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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