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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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普罗宁。辅料:依地酸钙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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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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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20051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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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重金属中毒,放疗,化疗,肿瘤,老年性早期白内障,玻璃体浑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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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1.需使用溶媒的注射用硫普罗宁及硫普罗宁注射液: (1)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 (2)配制方法:临用前每0.1g注射用硫普罗宁先用5%的碳酸氢钠注射液(pH=8.5)2m1溶解,再扩容至5%~l0%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2.不需使用溶媒的注射用硫普罗宁及硫普罗宁注射液: (1)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 (2)配制方法:临用前溶于5%~10%的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3)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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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以下患者禁用:2.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3.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4.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5.孕妇及哺乳妇女和儿童。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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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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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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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重金属中毒,放疗,化疗,肿瘤,老年性早期白内障,玻璃体浑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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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1.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TAA(硫代乙酰胺)、CC14(四氯化碳)所造成动物急性肝损伤模型中血清AST、ALT升高有降低作用,对慢性肝损伤模型引起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2.本品可以促进肝糖元合成,抑制胆固醇增高,有利于血清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回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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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应停用本药。2.以下患者慎用:(1)老年患者。(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的剂量开始。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4.治疗中每3个月或每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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