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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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甲钴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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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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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2005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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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糖尿病性神经障碍;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各种神经炎神经痛;自律性神经障碍; CVA后遗症、脑外伤;巨幼红细胞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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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片(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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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禁用于对甲钴胺有过敏史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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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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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糖尿病性神经障碍;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各种神经炎神经痛;自律性神经障碍; CVA后遗症、脑外伤;巨幼红细胞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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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在总病例15,180例中,146例(0.96%)出现不良反应(调查不良反应发生频率结束时)。胃肠道:偶有(0.1%~5%)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过敏:少见(<0.1%)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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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如果服用一个月以上无效,则无需继续服用。2.从事汞及其化合物的工作人员,不宜长期大量服用本品。3.本品开封后,应避光、避湿保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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