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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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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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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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61 |
国药准字H3702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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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1.适用用于维生素B6缺乏(维生素B6缺乏可引起黄嘌呤酸尿、铁粒幼细胞贫血、神经系统病变、脂溢性皮炎及唇干裂)的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2.全胃肠道外营养及因摄入不足所致营养不良、进行性体重下降时维生素B6的补充。 3.治疗婴儿惊厥或给孕妇服用以防婴儿惊厥。 4.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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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 1成人: (1)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开始一日30~600mg,维持量一日50mg,终生服用。 (2)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10~20mg,共3周,以后一日2~3mg,持续数周。 (3)先天性代谢障碍病(胱硫醚尿症、高草酸尿症、高胱氨酸尿症、黄嘌呤酸尿症):每日100~500mg。 (4)药物引起维生素B6缺少: ①预防:一日10~50mg(使用青霉胺时),或一日100~300mg(使用环丝氨酸、乙硫异烟胺或异烟肼时)。 ②治疗:一日50~200mg,共3周,然后一日25~100mg。 (5)遗传性铁粒幼细胞贫血:一日200~600mg,共1~2月,然后一日30~50mg,终生应用。 (6)酒精中毒:一日50mg。 2儿童: (1)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婴儿维持量,一日2~10mg,终生应用,1岁以上小儿用量同成人。 (2)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2.5~10mg,共3周,然后一日2~5mg,持续数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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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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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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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1.适用用于维生素B6缺乏(维生素B6缺乏可引起黄嘌呤酸尿、铁粒幼细胞贫血、神经系统病变、脂溢性皮炎及唇干裂)的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2.全胃肠道外营养及因摄入不足所致营养不良、进行性体重下降时维生素B6的补充。 3.治疗婴儿惊厥或给孕妇服用以防婴儿惊厥。 4.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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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6.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若每天服用200mg,持续30天以上,曾报道可产生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每日应用2~6g,持续几个月,可引起严重神经感觉异常,进行性步态不稳至足麻木、手不灵活,停药后可缓解,但仍软弱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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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用药3周后应停药。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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