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注射液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临床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9β-D-核糖次黄嘌呤 |
本品每支含盐酸布替萘芬0.1克,辅料为丙二醇、乙醇。 |
|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484 |
国药准字H2004079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临床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
主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每次100~200mg,每日1~2次;静脉注射或滴注每次200~600mg,每日1~2次。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1次,连用2周。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
| 禁忌 |
|
|
|
| 成分 |
临床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
主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
|
| 药理作用 |
静脉注射偶有恶心、颜面潮红。 |
本品为苯甲胺衍生物,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
| 注意事项 |
不能与乳清酸、氯霉素、双嘧达莫、硫喷妥钠等注射液配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