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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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贝美前列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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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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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H20100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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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本品用于降低对其他降眼压制剂不能耐受或不够敏感的(多次用药无法达到目标眼内压值)的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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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晚滴一滴于患眼。每日使用本品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因为有资料表明频繁使用本品可导致其眼压效果减弱。 首次滴用本品约4小时后眼压开始降低,约于8-12小时之内作用达到最大。 本品可以与其它滴眼剂同时使用以降低眼压。如果同时使用多种治疗药物,则每两种药物的使用应当至少间隔五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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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本品禁用于对贝美前列素或本品中其它任何成份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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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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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本品用于降低对其他降眼压制剂不能耐受或不够敏感的(多次用药无法达到目标眼内压值)的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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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物作用:贝美前列素为一种合成的前列酰胺,是具有降低眼内压活性的前列腺素结果类似物,选择性地模拟了天然存在的前列酰胺的作用。贝美前列素被认为是通过增加房水经小梁网及葡萄膜巩膜两条外流途径而降低眼内压(LOP)的。高眼压是导致青光眼性视野缺损的主要因素。眼内压越高,视神经受损及视野缺损的危险性越大。 毒力作用:在小鼠和大鼠的口服(管饲)试验中,即使给药剂量达到100mg/kg天时仍无毒性反应。此剂量以mg/m2表示至少比体重为十公斤的小孩用一整瓶本品的剂量高70倍。 有肝病史或ALT、AST和/或胆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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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一般情况:有报道患者因使用多剂量包装的滴眼液而致细菌性角膜炎。..患有活动性内眼炎症(如葡萄膜炎)的患者须谨慎用本品。曾有报道,有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了黄斑水肿包括囊样黄斑水肿。无晶体患者、晶状体后囊撕裂的假性无晶体患者或已知有黄斑水肿危险的患者应谨慎用本品。..本品治疗闭角型、炎性及出血性青光眼尚无评价。配戴有隐形眼镜时不应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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