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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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雷公藤多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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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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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377 |
国药准字Z3302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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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红斑狼疮、皮肌炎、肺纤维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干燥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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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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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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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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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红斑狼疮、皮肌炎、肺纤维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干燥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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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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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用药,不可超量使用。2.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并检查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必要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3.连续用药一般不宜超过3个月。如继续用药,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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