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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仑膦酸钠维D3片(Ⅱ)

阿仑膦酸钠维D3片(Ⅱ)

处方药 非医保 进口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量,并降低骨折发生率,包括髋部和椎骨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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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仑膦酸钠维D3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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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仑膦酸钠维D3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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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阿仑膦酸钠维D3片(Ⅱ)
阿仑膦酸钠维D3片(Ⅱ)
来氟米特片
来氟米特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仑膦酸钠维生素D3。阿仑膦酸钠的化学名称为:(4-氮基-1-羟基亚丁基)二膦酸单钠盐三水合物。

主要成份为来氟米特。

生产企业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40144

国药准字H200600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量,并降低骨折发生率,包括髋部和椎骨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量。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用法用量

详见说明书。

1.成人类风湿性关节炎:口服。由于来氟米特半衰期较长,建议间隔24小时给药。为了快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参照国外临床试验资料并结合Ⅰ期临床试验结果,建议开始治疗的最初三天给予负荷剂量一日50mg,之后根据病情给予维持剂量一日10mg或20mg。在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2.狼疮性肾炎:口服。根据病情选择适当剂量,推荐剂量一日一次,一次20-40mg,病情缓解后适当减量。可与糖皮质激素联用,或遵遗嘱。

副作用

临床研究阿仑膦酸钠(FOSAMAX)为期五年的脑床研究表明,和阿仑膦酸钠(FOSAMAX)有关的不良事件一般较轻度,通常不需要停止治疗。在临床研究中,已在大约8000例接受阿仑膦酸钠(FOSAMAX)治疗的绝经后女性中进行了的安全性评估。治疗骨质疏松症绝经后女性阿仑膦酸钠(FOSAMAX)每日一次在两个研究设计完全一致的、为期三年、安慰剂对照、双盲、多中心研究中(美国和多国;n=994),在阿仑膦酸钠(FOSAMAX)10mg/天组的196例患者和安慰剂组的397例患者中,因任何临床不良事件而导致的中止治疗率分别为4.1%和6.0%。在骨折干预试验中FractutrelnterventionTrial,FIT,n=6459),在接受阿仑膦酸钠(F0SAMAX)5mg/天(2年)及10mg/天(延伸1年或2年)治疗的3236倒患者,因所有临床不良事件而导致的中止治疗率为9.1%,在3223例接受安慰剂治疗的患者中中止治疗率为10.1%。因上消化道不良事件而导致的中止率:阿仑膦酸钠(FOSAMAX)组为3.2%安慰剂组为2.7%。在这些研究人群中,49-54%的患者在基线时具有胃肠道疾病史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对儿童应用该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还没有研究,故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该品。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量,并降低骨折发生率,包括髋部和椎骨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量。

(1)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疮性肾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上消化道不良反应阿仑膦酸钠维D3片和其它二膦酸盐类产品一样,可能对上消化道粘膜产生局部刺激。在服用阿仑膦酸钠治疗的病人中,曾经报道的食管不良事件有食管炎、食管溃疡和食管糜烂、偶尔出血、罕有食管狭窄或穿孔的报告。其中有些病例,因这些病情严重而需要住院治疗。因此,医生应该警惕可能发生食管反应的任何症状和体征,应指导病人如果出现吞咽困难、吞咽痛、胸骨后疼痛或新发胃灼热或胃灼热加重,停用本品并就医。在下列患者中,发生严重食管不良事件的风险更大;在服用本品后躺卧,和/或不用一满杯水(175-250ml)送服,和/或出现提示食管刺激的症状后仍继续服药的病人,发生严重食管不良事件的危险性较大。因此,向病人提供详尽的用药指导,让其充分理解是很重要的(见[用法用量])。对于那些因智力残疾而不能遵守用药指南的患者,应在适当的监护下应用本品治疗。因为本品对上消化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并有可能加重潜在的疾病,故应慎用于患有活动性上消化道疾病如吞咽困难食管疾病(包括已知的巴雷特食管)、胃炎、十二指肠炎、溃疡或最近有胃肠道病史(近1年内)。曾经有上市后报告表明,使用本品会发生胃和十二指肠溃疡,一些很严重,并伴并发症,不

(1)临床试验发现来氟米特可引起一过性的ALT升高和白细胞下降,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ALT和白细胞。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 (2)严重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测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药期间出现 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①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倍(<80U/L)以内,继续观察。②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间 (80-120U/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80-120U/L之间,应中断治疗。③如果ALT升高超过正常值的3倍 (>120U/L),应停药观察。停药后若ALT恢复正常可继续用药,同时加强护肝治疗及随访,多数病人ALT不会再次升高。 (3)免疫缺陷、未控制的感染、活动性胃肠道疾病、肾功能不全、骨髓发育不良(bonemarrowdysplasia)的患者慎用。 (4)如果服药期间出现白细胞下降,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如下:①若白细胞不低于3.0×109/L,继续服药观察。②若白细胞在2.0×109/L 一3.0×109/L之间,减半量服药观察。继续用药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