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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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蔓荆子(炒)、防风、荆芥穗、白芷、黄芩、菊花、薄荷、酒大黄、黄柏(酒炒)、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辅料为 |
氟星沙星葡萄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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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华阳(恩施)药业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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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313 |
国药准字H20058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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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死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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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取本品1瓶(0.4g),静脉缓慢滴注,每日一次。或取本品1—2支(0.2—0.4g),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ml中,缓慢滴注,每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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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忌用。 2、忌食辛辣食物。 3、脾胃虚寒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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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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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 2.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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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内热火盛引起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暴发火眼,大便干燥,小便色黄。 |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死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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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革兰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枸橼酸菌属、粘质沙雷菌、铜绿假单胞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摩拉卡他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亦具有中等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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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脾胃虚寒者禁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8本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每100ml滴注时间至少为45~60分钟。9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10本品忌与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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